罗三8 为什么不说,让我们作恶以成善?这是我们所受的毁谤,也是有些人硬说我们有这话。这等人受审判是该当的。
回答:
在保罗时代,雄辩术(Rhetoric) 非常盛行,只要是当时唸书的人必定学过,并且经常在法庭上,或书信中使用。保罗在罗马书乃是采取了这种如律师在法庭上雄辩的方式,对当时许多不正确的看法或别人的诬告加以辩证澄清。在三5所说的“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”和三8所说的“为什么不说,让我们作恶以成善?”都是使用这种辩证法的方式,引出别人的说法来加以辩驳。
从三3开始,保罗就采用这种雄辩术,他说到犹太人有个长处之后,就自问自答说,“即便他们(犹太人)有不信的,这有何妨?难道他们的不信,就废掉神的信么?绝对不能!神总是真实的,人都是虚谎的。”
接着在三5,保罗先引用人的常话,也就是一般人的观念说:“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,我们要说什么?神降怒,难道是祂不义么?”,然后,保罗自己回答说,“绝对不是!若是这样,神怎能审判世界?”神乃是在义的根基上来审判一切,若神有任何不义之处,神怎能审判世界?
在罗三7保罗说,“神的真实,若因我的虚谎,越发洋溢出祂的荣耀,”这段话是说,我的不义和虚谎,能让神的真实越发洋溢出祂的荣耀。神因着我们人的不义和虚谎而衬托、显出祂的真实和荣耀来。
但是有人(指那些抵挡福音真理的外邦人)毁谤他,审判他如同罪人一般。所以,保罗就说那,好,我说人因为不义和虚谎能显出神的真实,你为什么不讲,为什么我们人不多行恶事,越多越好,神不是因为我们犯的罪越多,就越能显得真实、更得荣耀呢?这个反问,要人行恶根本就是违反人性的歪理,众人都很清楚,保罗这么说,就堵住了那些毁谤之人的口。
保罗接着说,这是我们所受的毁谤,也有些人硬说我们这么说鼓励人行恶作歹。在此保罗为自己和他的同工辩论澄清,他们并没有这么说。但因为这些毁谤的人栽赃,所以,这等人受审判是该当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