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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十八章34节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给掌刑的,直到他还清了一切所欠的债 《圣经疑问的解答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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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太十八34 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给掌刑的,直到他还清了一切所欠的债。
  请问,仆人欠主人的,我们欠主的,如何能还清呢?我们知道千年之后,所有受罚的弟兄姐妹也要在新天新地里享受主,那他们的债还清了吗?
  回答:
  我们读圣经时,必须要读清楚它的上下文。你所问的这一句话,乃是在太十八21~35。那里,彼得先问主,“主啊,我的弟兄得罪我,我当赦免他几次?到七次么?”,所以,这一段话乃是有一个主题在此:当弟兄得罪了我们,我们应当赦免他几次?
  主耶穌先说了我们要赦免弟兄七十个七次,谁会记得究竟已经赦免了几次呢?这应当是无限次,因为我们也是亏欠主的,而且我们亏欠主的,乃是大到绝对无法偿还的,而别人得罪我们的,那是小得根本无法比的。所以,主就用了一个比喻来说明,我们欠主人的乃是一万他连得,他连得是圣经时代所铸作最大的金钱单位,他连得值当时的六千个银币,而个银币是当时一天的工资,所以,他连得几乎等于十六年半的工资(不吃、不喝、不住、不拉,点不用才能存起来)。我们欠了主一万他连得,那几乎是十六万年的债,这是根本无法偿还的,感谢主,祂“动了慈心,释放了我们,并且免了我们的债”(十八27)。
  但是如果我们像那个恶僕,有弟兄欠了我们一百个银币(是我们欠主的0.0000017),我们却不肯赦免。这里不是说没有欠,的确弟兄得罪了我们,但是和我们亏欠主的相差太多了,而我们却不肯赦免,这会引起其他弟兄的忧愁,将这事借着祷告带到主前,那么,主回来时,在国度时代,我们不但不能进入国度享受,还要受刑罚,直到我们从内心赦免了弟兄得罪我们的地方。
  千年国之后,所有的信徒,不论是在生命不成熟方面、在爱世界方面、在灯里缺少油方面、在不忠信按时分粮方面、在埋了主所赐的才能不事奉方面,都要被对付干净,都成熟了,都事奉了,都于主合一了,就都在新耶路撒冷里面。因为主所赐的永远生命乃是我们一得救就永远得救的。但我们若在今世不对付消极的事,不在生命中成长、追求主,在我们里面的神圣生命不能够成熟,就需要在千年国时来“补课”,最终都会得到“儿子的名分”,因为神在创世之前,都预定我们要得儿子的名分了。所有重生的信徒都要完全成熟,与主必像必肖,这是我们荣耀的盼望(西一27)。
  还可参考恢复本在太十八34,那里有一个很清楚的注解:
  指主在回来时,对付祂的信徒。我们若不赦免得罪我们的弟兄,就要受主管教,直到我们从心里赦免他;这乃是说,直到我们还清一切所欠的债,主才会赦免我们。这是国度里的赦免。这含示我们今天若不从心里赦免弟兄,来世就不得进国度。见十二32注2
  太十二32的注2:
  在神管治的行政里,祂的赦免是有时代讲究的。为着祂的行政,祂计划了不同的世代。从基督第一次来一直到永世的这段时期,在时代上分为三个世代:()今世,现今的世代,从基督第一次来,到祂再来;()来世,千年国,就是复兴和属天管治的一千年,从基督再来,到旧天旧地结束;()永世,新天新地的永远世代。神在今世的赦免,是为了罪人永远的得救。这赦免是给罪人,也是给信徒的。神在来世的赦免,与信徒时代的赏赐有关。倘若信徒得救后犯了罪,不肯在他死前或主回来前,借着认罪和主血的洗净(约壹一79),清楚对付,这罪在今世就不得赦免,乃要留到基督的审判台前受审判(林后五10)。他不能得着国度为赏赐,不能在诸天的国实现时,与基督一同有分于荣耀和喜乐,却要受管教,以清除这罪,而在来世得着赦免(十八23~35)。这种赦免要保持他永远的救恩。但不会使他够资格有分于要来国度的荣耀和喜乐。
  又问:
  请问我们是在那些方面欠主的债的。
  另外这里所讲的还清一切的债,应该是指还清欠主的债,那么它又与我们赦免别的弟兄又有什么关系哩? 是不是可以说我们赦免别人的罪就等于还主的债。
  回答:
  你问说,我们在哪些方面欠主的债?圣经说我们人乃是神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所造的(创一26),所以,我们应当彰显神。但是自从我们的祖宗亚当犯了罪之后,我们众人都陷在罪里,无以自拔,罗一18~三20指出我们许多方面的罪,而在三23说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。你可以去读一下那一段的话,就知道我们欠了主有多少,比方,我们在日常生活中,与家人的接触,与同学或同事的交谈、举止中,是否彰显神的荣耀?还是在那里彰显我们自己?我们一生的这种彰显自己,亏缺了彰显神的荣耀加起来,那还真是个不小的数目,我们没有偿还的。这还不算其他方面的罪。
  至于别人欠我们的债,可以是物质方面的欠,也可以是在言语、行动上冒犯了我们,有时,个人说错了一句话,我们可能比他欠我们几千块钱不还,还更生气。
  我们赦免别人的债并不等于还主的债,这是两码事。首先,我们欠主的债是根本还不起的,不可能的。但是,别人冒犯我们的,或亏欠我们的,这都在我们可以赦免的范围之内,问题是我们愿不愿意赦免他们。其次,我们亏欠主的那么多,主都赦免了,我们相信祂,蒙祂的救赎,不但我们的亏欠都得了赦免,我们还得了重生,有了祂那神圣、宽容、能赦免人的生命,应当照着这个生命来活,但是在马太十八章这一段里,这个蒙了主人赦免的奴僕,却不照着主人的赦免去赦免那亏欠他微小数目同作奴僕的,这不配也不能算是主人家中的奴僕了。
  我们得救之后,应该照着主那神圣宽大的生命来活,不能照着我们原先没有得救之前的生命活,但是有许多基督徒得救了,却还是活在旧人的生命里,这不配作主的奴僕(门徒),应此,主人大怒,说,你岂不应当怜悯和你同作奴僕的,像我怜悯你一样么!就是这个意思。
  太十八34 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给掌刑的,直到他还清了一切所欠的债。
  请问,仆人欠主人的,我们欠主的,如何能还清呢?我们知道千年之后,所有受罚的弟兄姐妹也要在新天新地里享受主,那他们的债还清了吗?
  回答:
  我们读圣经时,必须要读清楚它的上下文。你所问的这一句话,乃是在太十八21~35。那里,彼得先问主,“主啊,我的弟兄得罪我,我当赦免他几次?到七次么?”,所以,这一段话乃是有一个主题在此:当弟兄得罪了我们,我们应当赦免他几次?
  主耶穌先说了我们要赦免弟兄七十个七次,谁会记得究竟已经赦免了几次呢?这应当是无限次,因为我们也是亏欠主的,而且我们亏欠主的,乃是大到绝对无法偿还的,而别人得罪我们的,那是小得根本无法比的。所以,主就用了一个比喻来说明,我们欠主人的乃是一万他连得,他连得是圣经时代所铸作最大的金钱单位,他连得值当时的六千个银币,而个银币是当时一天的工资,所以,他连得几乎等于十六年半的工资(不吃、不喝、不住、不拉,点不用才能存起来)。我们欠了主一万他连得,那几乎是十六万年的债,这是根本无法偿还的,感谢主,祂“动了慈心,释放了我们,并且免了我们的债”(十八27)。
  但是如果我们像那个恶僕,有弟兄欠了我们一百个银币(是我们欠主的0.0000017),我们却不肯赦免。这里不是说没有欠,的确弟兄得罪了我们,但是和我们亏欠主的相差太多了,而我们却不肯赦免,这会引起其他弟兄的忧愁,将这事借着祷告带到主前,那么,主回来时,在国度时代,我们不但不能进入国度享受,还要受刑罚,直到我们从内心赦免了弟兄得罪我们的地方。
  千年国之后,所有的信徒,不论是在生命不成熟方面、在爱世界方面、在灯里缺少油方面、在不忠信按时分粮方面、在埋了主所赐的才能不事奉方面,都要被对付干净,都成熟了,都事奉了,都于主合一了,就都在新耶路撒冷里面。因为主所赐的永远生命乃是我们一得救就永远得救的。但我们若在今世不对付消极的事,不在生命中成长、追求主,在我们里面的神圣生命不能够成熟,就需要在千年国时来“补课”,最终都会得到“儿子的名分”,因为神在创世之前,都预定我们要得儿子的名分了。所有重生的信徒都要完全成熟,与主必像必肖,这是我们荣耀的盼望(西一27)。
  还可参考恢复本在太十八34,那里有一个很清楚的注解:
  指主在回来时,对付祂的信徒。我们若不赦免得罪我们的弟兄,就要受主管教,直到我们从心里赦免他;这乃是说,直到我们还清一切所欠的债,主才会赦免我们。这是国度里的赦免。这含示我们今天若不从心里赦免弟兄,来世就不得进国度。见十二32注2
  太十二32的注2:
  在神管治的行政里,祂的赦免是有时代讲究的。为着祂的行政,祂计划了不同的世代。从基督第一次来一直到永世的这段时期,在时代上分为三个世代:()今世,现今的世代,从基督第一次来,到祂再来;()来世,千年国,就是复兴和属天管治的一千年,从基督再来,到旧天旧地结束;()永世,新天新地的永远世代。神在今世的赦免,是为了罪人永远的得救。这赦免是给罪人,也是给信徒的。神在来世的赦免,与信徒时代的赏赐有关。倘若信徒得救后犯了罪,不肯在他死前或主回来前,借着认罪和主血的洗净(约壹一79),清楚对付,这罪在今世就不得赦免,乃要留到基督的审判台前受审判(林后五10)。他不能得着国度为赏赐,不能在诸天的国实现时,与基督一同有分于荣耀和喜乐,却要受管教,以清除这罪,而在来世得着赦免(十八23~35)。这种赦免要保持他永远的救恩。但不会使他够资格有分于要来国度的荣耀和喜乐。
  又问:
  请问我们是在那些方面欠主的债的。
  另外这里所讲的还清一切的债,应该是指还清欠主的债,那么它又与我们赦免别的弟兄又有什么关系哩? 是不是可以说我们赦免别人的罪就等于还主的债。
  回答:
  你问说,我们在哪些方面欠主的债?圣经说我们人乃是神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所造的(创一26),所以,我们应当彰显神。但是自从我们的祖宗亚当犯了罪之后,我们众人都陷在罪里,无以自拔,罗一18~三20指出我们许多方面的罪,而在三23说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。你可以去读一下那一段的话,就知道我们欠了主有多少,比方,我们在日常生活中,与家人的接触,与同学或同事的交谈、举止中,是否彰显神的荣耀?还是在那里彰显我们自己?我们一生的这种彰显自己,亏缺了彰显神的荣耀加起来,那还真是个不小的数目,我们没有偿还的。这还不算其他方面的罪。
  至于别人欠我们的债,可以是物质方面的欠,也可以是在言语、行动上冒犯了我们,有时,个人说错了一句话,我们可能比他欠我们几千块钱不还,还更生气。
  我们赦免别人的债并不等于还主的债,这是两码事。首先,我们欠主的债是根本还不起的,不可能的。但是,别人冒犯我们的,或亏欠我们的,这都在我们可以赦免的范围之内,问题是我们愿不愿意赦免他们。其次,我们亏欠主的那么多,主都赦免了,我们相信祂,蒙祂的救赎,不但我们的亏欠都得了赦免,我们还得了重生,有了祂那神圣、宽容、能赦免人的生命,应当照着这个生命来活,但是在马太十八章这一段里,这个蒙了主人赦免的奴僕,却不照着主人的赦免去赦免那亏欠他微小数目同作奴僕的,这不配也不能算是主人家中的奴僕了。
  我们得救之后,应该照着主那神圣宽大的生命来活,不能照着我们原先没有得救之前的生命活,但是有许多基督徒得救了,却还是活在旧人的生命里,这不配作主的奴僕(门徒),应此,主人大怒,说,你岂不应当怜悯和你同作奴僕的,像我怜悯你一样么!就是这个意思。
  太十八34 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给掌刑的,直到他还清了一切所欠的债。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给掌刑的,直到他还清了一切所欠的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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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请问,仆人欠主人的,我们欠主的,如何能还清呢?我们知道千年之后,所有受罚的弟兄姐妹也要在新天新地里享受主,那他们的债还清了吗?  回答:  我们读圣经时,必须要读清楚它的上下文。你所问的这一句话,乃是在马太十八21~35。那里,彼得先问主,“主啊,我的弟兄得罪我,我当赦免他几次?到七次么?”,所以,这一段话乃是有一个主题在此:当弟兄得罪了我们,我们应当赦免他几次?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那时,彼得进前来,对耶稣说,主啊,我的弟兄得罪我,我当赦免他几次?到七次么?
耶稣对他说,我不是对你说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个七次。
因此,诸天的国好比一个作君王的人,要和他的奴仆算账。
才算的时候,有人带了一个欠一万他连得银子的来。
因为他没有什么可偿还的,主人吩咐把他和他的妻子儿女,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来偿还。
那奴仆就俯伏拜他,说,宽容我,将来我都要还清。
那奴仆的主人就动了慈心,把他释放,并且免了他的债。
但那奴仆出来,遇见一个和他同作奴仆的,欠他一百银币,便揪住他,掐住他的喉咙,说,你所欠的,都要偿还。
那和他同作奴仆的,俯伏央求他说,宽容我,将来我必还你。
他却不肯,竟去把他下在监里,等他还清所欠的债。
那些和他同作奴仆的,看见所发生的事,就甚忧愁,去把一切所发生的事,都完全告诉他们的主人。
于是主人把他叫来,对他说,你这恶仆,因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一切所欠的都免了;
你岂不应当怜悯和你同作奴仆的,像我怜悯你么?
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给掌刑的,直到他还清了一切所欠的债。
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赦免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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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主耶穌先说了我们要赦免弟兄七十个七次,谁会记得究竟已经赦免了几次呢?这应当是无限次,因为我们也是亏欠主的,而且我们亏欠主的,乃是大到绝对无法偿还的,而别人得罪我们的,那是小得根本无法比的。所以,主就用了一个比喻来说明,我们欠主人的乃是一万他连得,他连得是圣经时代所铸作最大的金钱单位,一他连得值当时的六千个银币,而一个银币是当时一天的工资,所以,一他连得几乎等于十六年半的工资(不吃、不喝、不住、不拉,一点不用才能存起来)。我们欠了主一万他连得,那几乎是十六万年的债,这是根本无法偿还的,感谢主,祂“动了慈心,释放了我们,并且免了我们的债”(十八27)。  但是如果我们像那个恶僕,有弟兄欠了我们一百个银币(是我们欠主的0.0000017),我们却不肯赦免。这里不是说没有欠,的确弟兄得罪了我们,但是和我们亏欠主的相差太多了,而我们却不肯赦免,这会引起其他弟兄的忧愁,将这事借着祷告带到主前,那么,主回来时,在国度时代,我们不但不能进入国度享受,还要受刑罚,直到我们从内心赦免了弟兄得罪我们的地方。  千年国之后,所有的信徒,不论是在生命不成熟方面、在爱世界方面、在灯里缺少油方面、在不忠信按时分粮方面、在埋了主所赐的才能不事奉方面,都要被对付干净,都成熟了,都事奉了,都于主合一了,就都在新耶路撒冷里面。因为主所赐的永远生命乃是我们一得救就永远得救的。但我们若在今世不对付消极的事,不在生命中成长、追求主,在我们里面的神圣生命不能够成熟,就需要在千年国时来“补课”,最终都会得到“儿子的名分”,因为神在创世之前,都预定我们要得儿子的名分了。所有重生的信徒都要完全成熟,与主必像必肖,这是我们荣耀的盼望(西一27)。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神愿意叫他们知道,这奥秘的荣耀在外邦人中是何等的丰富,就是基督在你们里面成了荣耀的盼望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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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还可参考恢复本在太十八34,那里有一个很清楚的注解: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给掌刑的,直到他还清了一切所欠的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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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指主在回来时,对付祂的信徒。我们若不赦免得罪我们的弟兄,就要受主管教,直到我们从心里赦免他;这乃是说,直到我们还清一切所欠的债,主才会赦免我们。这是国度里的赦免。这含示我们今天若不从心里赦免弟兄,来世就不得进国度。见十二32注2。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此处经节“2”没能在最近的文本中找到章数,请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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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太十二32的注2: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并且无论谁说话抵挡人子,他都能得赦免;但无论谁说话抵挡圣灵,无论在今世,或是在来世,他都不能得赦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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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神管治的行政里,祂的赦免是有时代讲究的。为着祂的行政,祂计划了不同的世代。从基督第一次来一直到永世的这段时期,在时代上分为三个世代:(一)今世,现今的世代,从基督第一次来,到祂再来;(二)来世,千年国,就是复兴和属天管治的一千年,从基督再来,到旧天旧地结束;(三)永世,新天新地的永远世代。神在今世的赦免,是为了罪人永远的得救。这赦免是给罪人,也是给信徒的。神在来世的赦免,与信徒时代的赏赐有关。倘若信徒得救后犯了罪,不肯在他死前或主回来前,借着认罪和主血的洗净(约壹一7,9),清楚对付,这罪在今世就不得赦免,乃要留到基督的审判台前受审判(林后五10)。他不能得着国度为赏赐,不能在诸天的国实现时,与基督一同有分于荣耀和喜乐,却要受管教,以清除这罪,而在来世得着赦免(十八23~35)。这种赦免要保持他永远的救恩。但不会使他够资格有分于要来国度的荣耀和喜乐。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希伯来书一章(略,若需要被汇集,请勾选“不忽略整章”)
希伯来书二章(略,若需要被汇集,请勾选“不忽略整章”)
希伯来书三章(略,若需要被汇集,请勾选“不忽略整章”)
但我们若在光中行,如同神在光中,就彼此有交通,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。
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
因为我们众人,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,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,或善或恶,受到应得的报应。
哥林多后书没有十八章,请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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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又问:  请问我们是在那些方面欠主的债的。  另外这里所讲的还清一切的债,应该是指还清欠主的债,那么它又与我们赦免别的弟兄又有什么关系哩? 是不是可以说我们赦免别人的罪就等于还主的债。  回答:  你问说,我们在哪些方面欠主的债?圣经说我们人乃是神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所造的(创一26),所以,我们应当彰显神。但是自从我们的祖宗亚当犯了罪之后,我们众人都陷在罪里,无以自拔,罗马书一18~三20指出我们许多方面的罪,而在三23说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。你可以去读一下那一段的话,就知道我们欠了主有多少,比方,我们在日常生活中,与家人的接触,与同学或同事的交谈、举止中,是否彰显神的荣耀?还是在那里彰显我们自己?我们一生的这种彰显自己,亏缺了彰显神的荣耀加起来,那还真是个不小的数目,我们没有偿还的。这还不算其他方面的罪。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神说,我们要按着我们的形像,照着我们的样式造人,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、空中的鸟、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爬物。
罗一18~三20(略,若需要被汇集,请勾选“不忽略整章”)
因为众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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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至于别人欠我们的债,可以是物质方面的欠,也可以是在言语、行动上冒犯了我们,有时,一个人说错了一句话,我们可能比他欠我们几千块钱不还,还更生气。  我们赦免别人的债并不等于还主的债,这是两码事。首先,我们欠主的债是根本还不起的,不可能的。但是,别人冒犯我们的,或亏欠我们的,这都在我们可以赦免的范围之内,问题是我们愿不愿意赦免他们。其次,我们亏欠主的那么多,主都赦免了,我们相信祂,蒙祂的救赎,不但我们的亏欠都得了赦免,我们还得了重生,有了祂那神圣、宽容、能赦免人的生命,应当照着这个生命来活,但是在马太十八章这一段里,这个蒙了主人赦免的奴僕,却不照着主人的赦免去赦免那亏欠他微小数目同作奴僕的,这不配也不能算是主人家中的奴僕了。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马太福音十八章(略,若需要被汇集,请勾选“不忽略整章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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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们得救之后,应该照着主那神圣宽大的生命来活,不能照着我们原先没有得救之前的生命活,但是有许多基督徒得救了,却还是活在旧人的生命里,这不配作主的奴僕(门徒),应此,主人大怒,说,你岂不应当怜悯和你同作奴僕的,像我怜悯你一样么!就是这个意思。
  太十八34 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给掌刑的,直到他还清了一切所欠的债。
  请问,仆人欠主人的,我们欠主的,如何能还清呢?我们知道千年之后,所有受罚的弟兄姐妹也要在新天新地里享受主,那他们的债还清了吗?
  回答:
  我们读圣经时,必须要读清楚它的上下文。你所问的这一句话,乃是在太十八21~35。那里,彼得先问主,“主啊,我的弟兄得罪我,我当赦免他几次?到七次么?”,所以,这一段话乃是有一个主题在此:当弟兄得罪了我们,我们应当赦免他几次?
  主耶穌先说了我们要赦免弟兄七十个七次,谁会记得究竟已经赦免了几次呢?这应当是无限次,因为我们也是亏欠主的,而且我们亏欠主的,乃是大到绝对无法偿还的,而别人得罪我们的,那是小得根本无法比的。所以,主就用了一个比喻来说明,我们欠主人的乃是一万他连得,他连得是圣经时代所铸作最大的金钱单位,他连得值当时的六千个银币,而个银币是当时一天的工资,所以,他连得几乎等于十六年半的工资(不吃、不喝、不住、不拉,点不用才能存起来)。我们欠了主一万他连得,那几乎是十六万年的债,这是根本无法偿还的,感谢主,祂“动了慈心,释放了我们,并且免了我们的债”(十八27)。
  但是如果我们像那个恶僕,有弟兄欠了我们一百个银币(是我们欠主的0.0000017),我们却不肯赦免。这里不是说没有欠,的确弟兄得罪了我们,但是和我们亏欠主的相差太多了,而我们却不肯赦免,这会引起其他弟兄的忧愁,将这事借着祷告带到主前,那么,主回来时,在国度时代,我们不但不能进入国度享受,还要受刑罚,直到我们从内心赦免了弟兄得罪我们的地方。
  千年国之后,所有的信徒,不论是在生命不成熟方面、在爱世界方面、在灯里缺少油方面、在不忠信按时分粮方面、在埋了主所赐的才能不事奉方面,都要被对付干净,都成熟了,都事奉了,都于主合一了,就都在新耶路撒冷里面。因为主所赐的永远生命乃是我们一得救就永远得救的。但我们若在今世不对付消极的事,不在生命中成长、追求主,在我们里面的神圣生命不能够成熟,就需要在千年国时来“补课”,最终都会得到“儿子的名分”,因为神在创世之前,都预定我们要得儿子的名分了。所有重生的信徒都要完全成熟,与主必像必肖,这是我们荣耀的盼望(西一27)。
  还可参考恢复本在太十八34,那里有一个很清楚的注解:
  指主在回来时,对付祂的信徒。我们若不赦免得罪我们的弟兄,就要受主管教,直到我们从心里赦免他;这乃是说,直到我们还清一切所欠的债,主才会赦免我们。这是国度里的赦免。这含示我们今天若不从心里赦免弟兄,来世就不得进国度。见十二32注2
  太十二32的注2:
  在神管治的行政里,祂的赦免是有时代讲究的。为着祂的行政,祂计划了不同的世代。从基督第一次来一直到永世的这段时期,在时代上分为三个世代:()今世,现今的世代,从基督第一次来,到祂再来;()来世,千年国,就是复兴和属天管治的一千年,从基督再来,到旧天旧地结束;()永世,新天新地的永远世代。神在今世的赦免,是为了罪人永远的得救。这赦免是给罪人,也是给信徒的。神在来世的赦免,与信徒时代的赏赐有关。倘若信徒得救后犯了罪,不肯在他死前或主回来前,借着认罪和主血的洗净(约壹一79),清楚对付,这罪在今世就不得赦免,乃要留到基督的审判台前受审判(林后五10)。他不能得着国度为赏赐,不能在诸天的国实现时,与基督一同有分于荣耀和喜乐,却要受管教,以清除这罪,而在来世得着赦免(十八23~35)。这种赦免要保持他永远的救恩。但不会使他够资格有分于要来国度的荣耀和喜乐。
  又问:
  请问我们是在那些方面欠主的债的。
  另外这里所讲的还清一切的债,应该是指还清欠主的债,那么它又与我们赦免别的弟兄又有什么关系哩? 是不是可以说我们赦免别人的罪就等于还主的债。
  回答:
  你问说,我们在哪些方面欠主的债?圣经说我们人乃是神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所造的(创一26),所以,我们应当彰显神。但是自从我们的祖宗亚当犯了罪之后,我们众人都陷在罪里,无以自拔,罗一18~三20指出我们许多方面的罪,而在三23说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。你可以去读一下那一段的话,就知道我们欠了主有多少,比方,我们在日常生活中,与家人的接触,与同学或同事的交谈、举止中,是否彰显神的荣耀?还是在那里彰显我们自己?我们一生的这种彰显自己,亏缺了彰显神的荣耀加起来,那还真是个不小的数目,我们没有偿还的。这还不算其他方面的罪。
  至于别人欠我们的债,可以是物质方面的欠,也可以是在言语、行动上冒犯了我们,有时,个人说错了一句话,我们可能比他欠我们几千块钱不还,还更生气。
  我们赦免别人的债并不等于还主的债,这是两码事。首先,我们欠主的债是根本还不起的,不可能的。但是,别人冒犯我们的,或亏欠我们的,这都在我们可以赦免的范围之内,问题是我们愿不愿意赦免他们。其次,我们亏欠主的那么多,主都赦免了,我们相信祂,蒙祂的救赎,不但我们的亏欠都得了赦免,我们还得了重生,有了祂那神圣、宽容、能赦免人的生命,应当照着这个生命来活,但是在马太十八章这一段里,这个蒙了主人赦免的奴僕,却不照着主人的赦免去赦免那亏欠他微小数目同作奴僕的,这不配也不能算是主人家中的奴僕了。
  我们得救之后,应该照着主那神圣宽大的生命来活,不能照着我们原先没有得救之前的生命活,但是有许多基督徒得救了,却还是活在旧人的生命里,这不配作主的奴僕(门徒),应此,主人大怒,说,你岂不应当怜悯和你同作奴僕的,像我怜悯你一样么!就是这个意思。
  太十八34 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给掌刑的,直到他还清了一切所欠的债。
  请问,仆人欠主人的,我们欠主的,如何能还清呢?我们知道千年之后,所有受罚的弟兄姐妹也要在新天新地里享受主,那他们的债还清了吗?
  回答:
  我们读圣经时,必须要读清楚它的上下文。你所问的这一句话,乃是在太十八21~35。那里,彼得先问主,“主啊,我的弟兄得罪我,我当赦免他几次?到七次么?”,所以,这一段话乃是有一个主题在此:当弟兄得罪了我们,我们应当赦免他几次?
  主耶穌先说了我们要赦免弟兄七十个七次,谁会记得究竟已经赦免了几次呢?这应当是无限次,因为我们也是亏欠主的,而且我们亏欠主的,乃是大到绝对无法偿还的,而别人得罪我们的,那是小得根本无法比的。所以,主就用了一个比喻来说明,我们欠主人的乃是一万他连得,他连得是圣经时代所铸作最大的金钱单位,他连得值当时的六千个银币,而个银币是当时一天的工资,所以,他连得几乎等于十六年半的工资(不吃、不喝、不住、不拉,点不用才能存起来)。我们欠了主一万他连得,那几乎是十六万年的债,这是根本无法偿还的,感谢主,祂“动了慈心,释放了我们,并且免了我们的债”(十八27)。
  但是如果我们像那个恶僕,有弟兄欠了我们一百个银币(是我们欠主的0.0000017),我们却不肯赦免。这里不是说没有欠,的确弟兄得罪了我们,但是和我们亏欠主的相差太多了,而我们却不肯赦免,这会引起其他弟兄的忧愁,将这事借着祷告带到主前,那么,主回来时,在国度时代,我们不但不能进入国度享受,还要受刑罚,直到我们从内心赦免了弟兄得罪我们的地方。
  千年国之后,所有的信徒,不论是在生命不成熟方面、在爱世界方面、在灯里缺少油方面、在不忠信按时分粮方面、在埋了主所赐的才能不事奉方面,都要被对付干净,都成熟了,都事奉了,都于主合一了,就都在新耶路撒冷里面。因为主所赐的永远生命乃是我们一得救就永远得救的。但我们若在今世不对付消极的事,不在生命中成长、追求主,在我们里面的神圣生命不能够成熟,就需要在千年国时来“补课”,最终都会得到“儿子的名分”,因为神在创世之前,都预定我们要得儿子的名分了。所有重生的信徒都要完全成熟,与主必像必肖,这是我们荣耀的盼望(西一27)。
  还可参考恢复本在太十八34,那里有一个很清楚的注解:
  指主在回来时,对付祂的信徒。我们若不赦免得罪我们的弟兄,就要受主管教,直到我们从心里赦免他;这乃是说,直到我们还清一切所欠的债,主才会赦免我们。这是国度里的赦免。这含示我们今天若不从心里赦免弟兄,来世就不得进国度。见十二32注2
  太十二32的注2:
  在神管治的行政里,祂的赦免是有时代讲究的。为着祂的行政,祂计划了不同的世代。从基督第一次来一直到永世的这段时期,在时代上分为三个世代:()今世,现今的世代,从基督第一次来,到祂再来;()来世,千年国,就是复兴和属天管治的一千年,从基督再来,到旧天旧地结束;()永世,新天新地的永远世代。神在今世的赦免,是为了罪人永远的得救。这赦免是给罪人,也是给信徒的。神在来世的赦免,与信徒时代的赏赐有关。倘若信徒得救后犯了罪,不肯在他死前或主回来前,借着认罪和主血的洗净(约壹一79),清楚对付,这罪在今世就不得赦免,乃要留到基督的审判台前受审判(林后五10)。他不能得着国度为赏赐,不能在诸天的国实现时,与基督一同有分于荣耀和喜乐,却要受管教,以清除这罪,而在来世得着赦免(十八23~35)。这种赦免要保持他永远的救恩。但不会使他够资格有分于要来国度的荣耀和喜乐。
  又问:
  请问我们是在那些方面欠主的债的。
  另外这里所讲的还清一切的债,应该是指还清欠主的债,那么它又与我们赦免别的弟兄又有什么关系哩? 是不是可以说我们赦免别人的罪就等于还主的债。
  回答:
  你问说,我们在哪些方面欠主的债?圣经说我们人乃是神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所造的(创一26),所以,我们应当彰显神。但是自从我们的祖宗亚当犯了罪之后,我们众人都陷在罪里,无以自拔,罗一18~三20指出我们许多方面的罪,而在三23说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。你可以去读一下那一段的话,就知道我们欠了主有多少,比方,我们在日常生活中,与家人的接触,与同学或同事的交谈、举止中,是否彰显神的荣耀?还是在那里彰显我们自己?我们一生的这种彰显自己,亏缺了彰显神的荣耀加起来,那还真是个不小的数目,我们没有偿还的。这还不算其他方面的罪。
  至于别人欠我们的债,可以是物质方面的欠,也可以是在言语、行动上冒犯了我们,有时,个人说错了一句话,我们可能比他欠我们几千块钱不还,还更生气。
  我们赦免别人的债并不等于还主的债,这是两码事。首先,我们欠主的债是根本还不起的,不可能的。但是,别人冒犯我们的,或亏欠我们的,这都在我们可以赦免的范围之内,问题是我们愿不愿意赦免他们。其次,我们亏欠主的那么多,主都赦免了,我们相信祂,蒙祂的救赎,不但我们的亏欠都得了赦免,我们还得了重生,有了祂那神圣、宽容、能赦免人的生命,应当照着这个生命来活,但是在马太十八章这一段里,这个蒙了主人赦免的奴僕,却不照着主人的赦免去赦免那亏欠他微小数目同作奴僕的,这不配也不能算是主人家中的奴僕了。
  我们得救之后,应该照着主那神圣宽大的生命来活,不能照着我们原先没有得救之前的生命活,但是有许多基督徒得救了,却还是活在旧人的生命里,这不配作主的奴僕(门徒),应此,主人大怒,说,你岂不应当怜悯和你同作奴僕的,像我怜悯你一样么!就是这个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