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在神面前的地位和结局,是看他接受,或厌弃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作的工而定。活到死而不相信,就是保险得绝望永远的定罪;并不必问说,当他死时,他沉沦不沉沦?当然沉沦。人未接受神的儿子主耶稣基督所流的血,以遮盖他的罪,是一个已经沉沦的人:“罪已经定了。”(约三18)
二
三
“基督为我们的罪死” 林前十五3~4
“………埋葬” 林前十五3~4
“………复活” 林前十五3~4
“被交为我们的过犯” 罗四25
“复活为我们的称义” 罗四25
“担我们的罪” 彼前二24
“归在祂身上” 赛五三6
“替…成为罪” 林后五21
“成了咒诅” 加三13
“信…有永生” 约三36
“信…有” 约五24
“信…得称义” 徒十三39
四